“裸官”和贪官之间有相互转化关系,“裸官”更容易变成贪官,贪官往往会选择做“裸官”,所以“裸官”俨然成为外逃贪官的“预备队”。在反腐形势日趋严峻的背景下,治理“裸官”必须釜底抽薪,从制度层面约束所有“裸官”。(6月9日新华网)
据说,“裸官”更容易产生腐败,或者说有些“裸官”根本就是为搞腐败而来的,这已是显而容见的事情。如何防止“裸官”现象出现,或者有人“裸官”之后放心大胆地搞腐败?有人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杜绝官员的腐败。这个看法当然是正确的,但它只是一个长远的、理想化的目标,况且远水还解不了近渴。笔者以为,比较实际一点,在于能否尽快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多地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说得更实际一点,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要想出办法根本不能让“裸官”们做官。
但反过来说,平心而论,并不是所有的“裸官”都是贪官,但近些年来所发生的一桩桩“裸官”案件,给人的感觉总是“裸官”背后有猫腻,他们弄权捞钱,转移资产,封妻荫子,一旦风声紧张,便随时脚底抹油,跑到国外与家人团聚。因而“裸官”在人们心目中留下的印象定位,便成了“裸而又贪、先裸后逃”。
根据现代政治伦理要求,回应公众民意呼声,凝聚核心价值观正能量,共同致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对于“裸官”就不能仅仅止于“一律不得提拔”,而是要“一律不得任用”。(李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