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来,新疆奎屯市民政局局长晁正文经常用公车接送上初中的女儿,被孩子同年级同学的家长举报后,7月7日,经奎屯市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晁正文因公车私用被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常委会研究予以免职处理,并要求追缴3年来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人民网2014年7月11日)
一直以来,官员公车私用问题时有发生,在社会上倍受关注。一些干部开公车上下班,用公车送孩子上学,接老婆下班,外出游玩等,堂而皇之地直接把公车当成了私车,用得是理直气壮。晁正文是大家眼里公认的优秀领导干部,本还有大好的政治前景,却因公车私用被免职,着实让人感到惋惜。无独有偶,今年6月,陕西省蓝田县疾控中心主任穆毅因公车私用被免职。从近期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来看,公车私用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成为官场诟病。
官员公车私用为何屡禁不止?笔者认为,这是官员的“官本位”特权思想作怪。把公车当成是一种权力、地位的象征,抱着侥幸心理,顶风违纪。在一些领导干部看来,处理公务用公车,处理私事用公车也无伤大雅。纵使国家三令五申,下面的官员仍是“令不行,禁不止”。如晁正文作为市民政局局长,认为自己是单身母亲的领导干部,兼顾工作和家庭很辛苦,把用公车接送孩子当成理所当然的事,当成件小事,没有考虑过影响和后果,最后被免职。就是因为像她这样的领导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公私不分,把用公车当成了一种特权,当成一种习惯。因此,公车私用问题就很难根除。
公车私用,看似一件小事,却是关系官员纠“四风”和反腐败的问题大事。据国家财政部2011年公布的数据,每年公车消费支出超过1000亿元。公车私用,浪费的是大量的国家资源,增加的是国家的财政负担,谋取的是个人便利。这就是典型的以权谋私,更是一种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滋生出的是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脱离了群众路线,损害了国家和政府及干部形象。值得注意的是,官员公车私用在基层是相当普遍,坐着公车上班下班是常有的事。一些官员认为当官应该不拘小节,习惯吃吃喝喝,习惯收礼收红包,习惯撑场面重排场,这就为“四风”和腐败埋下了祸患。党员干部如果放松了对自己的标准和要求,就可能因小节而失大节,最后失去的不仅是官位,还丢掉了党员干部的名节。我党对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是深恶痛绝,对干部的违纪行为是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逗硬曝光一起。八项规定执行以来至5月,全国共查处了5万余人,力度和广度前所未有,彰显了我党正风肃纪的决心。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党员干部要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并认真落实整改,以扎实的作风服务人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从自己工作和生活的细微小事中查摆和整改问题,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用真心实意去践行群众路线,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彰显优秀党员干部本色。(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