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陕西省商州区检察院反贪局为视角
2010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要更加注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建设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保障检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定可靠的司法保障,检察人才队伍建设问题不容忽视,必须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检察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本文结合我院反贪院队伍建设的工作实际,浅要分析了基层检察院反贪队伍建设存在的一些突出性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基层院反贪队伍建设的建议、措施。
一、反贪队伍基本情况
商州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在编人员63人,其中反贪局现有检察干警11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辖3个科室,分别为侦查一科3人,侦查二科3人,侦查三科2人;其中检察员4人,助检员3人,书记员2人,法警2人;10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5人具有10年以上反贪工作经验,4—9年反贪工作经验的干警6人;35岁以下的干警5人,36—45岁3人,46—55岁3人。
二、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院通过多种措施和途径加大了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力度,队伍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队
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我院仍然存在,制约着检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基层院待遇偏低,人才队伍难以稳定。在经济待遇上,基层院受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收入水平、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等远远比不上经济发达地区、市级部门或市区所属单位。加之受职级数量、比例的限制,基层检察人员的政治职级待遇控制十分严格,与其他党政部门相比明显缺乏优势,造成部分检察人员心理上的不平衡。与此同时,家庭因素、地域因素也导致部分人员不能安心在基层院长期工作。在经济待遇、政治待遇较低问题都难以一时解决的情况下,检察队伍中只要具备条件的尤其是年轻干警均时刻准备跳出基层院到其他部门或经济较发达地区就职。2008年,全局共有反贪干警15人,2009年14人,2010年13人,2013年则为11人,人员逐渐减少。除了工作岗位的调整以外,人员调离外单位是最主要的原因。2008年至2013年五年来,我院共有七名干警调离外单位,两人调到市委政法委,一人调到市公安局,一人调到市法制办,一人调到市中院,两人调到市院,其中四人为反贪干警。人员的外流导致我局办案人员严重不足,工作量加大。这部分人员大多已是经过精心培养成长为各科室的业务骨干。在这种情况下,导致部分科室用人捉襟见肘,部分工作开展大受影响,其他人员工作量大幅增加。基层院人才队伍的不稳定,使得基层院成为人才培养基地,导致基层院人才培养成本增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在知识构成上,现有干警中除近年来通过统一招录进入检察机关的人员具
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以外,其他人员的第一学历、学历层次和专业方向可谓五花八门,参差不齐。尽管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这部分人员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在执法理念、专业素养上与当前及今后的检察工作会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部分干警由于难以通过司法考试不能独立办案,导致实际办案人员尤其是年轻检察员总体数量较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办案需要。(三)高素质、专业型人才短缺。在现有体制下,基层检察人员缺乏与其他部门与单位的交流机制,人员一旦稳定之后就将长期就职,难以流动。长时间的在某个单位、某个岗位就职,尤其是在基层院长期工作后,容易使人产生惰性。有的干警工作更多的是依靠经验,由于没有工作上的压力和晋升上的希望,进而缺乏进行学习、创新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另外,受经费、时间等因素限制,基层院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学习教育的机会过少,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机会甚至难以达到1次/人/年,部分人员甚至将难得的学习机会视为放松机会,培训效果不理想。因此,目前检察队伍的的整体素质尤其是专业素质仍然较低,难以适应今后检察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一)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坚持从优待检,通过帮助干警解决政治、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与问题,营造优秀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在政治待遇方面,要多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加大协调争取力度,逐步推动建立落实检察人员职级待遇的相关制度,防止检察干警因职级待遇过低引起的心理失衡;在工作上,要建立领导谈心交流制度,实时了解
干警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工作困难。适当提高干警福利待遇,对干警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减少干警的后顾之忧。尤其是对年轻干警,要多给予工作上的帮带、生活上的关心,逐一了解思想动态,让其尽快融入到集体中、工作中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改善基层检察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改善机关食堂,配备健身休闲器材,为干警提供良好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环境。通过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的关心,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增强干警的工作信心和积极性,增强检察队伍的向心力与凝聚力。
(二)强化干警教育培训。一要坚持不懈的抓好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创新教育载体,提升教育效果,促进干警思想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二要加大对基层检察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增加培训经费投入,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建立健全培训考核方式,切实增强培训教育实效。三要强化干警执法作风教育,引导干警树立为民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理念。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水平。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