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宝(嘉兴秀洲法院通讯员 吴慧萍):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喜欢的东西还是应该自己存钱买才对!
啊米(本报记者 高敏):说的没错。
瑞宝:小孙从老家云南来嘉兴务工多年,虽然平时工作忙,但他还是经常去跑步、打球,非常注重健身。
啊米:小伙子挺讲究生活品质的嘛。
瑞宝:嗯,小孙还是运动器材的“发烧友”,每次看到商场里有新货到,都会跑去饱饱眼福,试用一下。可惜,小孙赚的不多,所以他也只能过过干瘾。
啊米:好的健身器材那是相当贵。
瑞宝:有一回,小孙在街上闲逛,透过玻璃窗看到有一户人家的客厅里放着一台新款健身机。他顿时两眼放光。
啊米:他是真心喜欢啊。
瑞宝:是啊,他隔着玻璃窗看了又看。回去之后,他还是日思夜想,脑海里始终抹不去那台机器的影子。
啊米: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瑞宝:呵呵,没错,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小孙决定去偷。
啊米:糊涂啊!
瑞宝:那天凌晨,他带上液压钳前往那户人家,剪断防盗窗后进入室内,搬走了那台健身机,顺手还拿走一双名牌运动鞋。
啊米:还配套偷的。
瑞宝:第二天,户主起床后发现客厅新买的机器不见了,再一看,防盗窗都被人剪断了,客厅里还有凌乱的脚印,赶紧报了警。警方很快将小孙抓获。
啊米:入室盗窃,问题严重了。
瑞宝:年前,小孙因盗窃罪被我们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500元。这个春节,他本来说好回云南和家人一起过的,结果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
啊米: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