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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方便联系群众”不应成为违反规则的借口

2014-02-21 08:45:55

  “方便联系群众”不应成为违反规则的借口

  日前,辽宁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而该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方便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基层法院工作人员跟群众接触密切,群众也通常爱打电话咨询法官相关事宜,法官的电话费常常因为回复群众问题而超支。考虑到法官的工资收入并不高的实际情况,该法院欲给工作人员补贴话费,然后又通过“话费换手机”来购置电信手机,从而达到既给工作人员补贴了话费,又在电信公司里免费领取了手机,作为工作人员的专项工作手机。这种做法并非完全不合情理。

  一边是中央三申五令遏制公款消费,一边是体恤工作人员工资不高、电话费颇多的心情,分寸难以把握。值得关注的是该院分出了三六九等:根据职务、级别不同,所分得的手机档次不一,这说明配置手机暴露的是特权的张狂。另外,买手机和“联系群众”之间是个什么关系?是不是“联系群众”也能做成个筐,所有的违规采购都可以往里装?这种假公济私的事情一旦败露,当事单位把“方便联系群众”的借口拿出来,好像不这样做,就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他们眼中,刚性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永远都不如自己“个性化”的理由更重要。一旦类似“方便联系群众”的理由成立,或是被上级默许,那么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于腐败的约束便形同虚设了。

  中央一直都在倡导清正廉洁,作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响应中央号召,并不需要太多的作秀,只需把现有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维护好,少找些所谓“方便联系群众”的理由,杜绝因此衍生出的腐败潜规则,其实就是对清廉风气的最好维护。(笔名:铃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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