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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公务员的待遇无须回避

2014-07-10 09:45:05

  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日发布公告,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聘任制公务员,聘期2至3年。聘任岗位为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管理高级主管、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建设高级主管、市地税局国际税收高级主管。(人民网2014年7月9日)

  这又是一条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招聘的岗位是专业性强的“高级主管”,签订聘任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前段时间义乌招聘公务员相似,都在大家的意料之中。唯一不同的是这次北京聘任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而义乌薪酬是“年薪30万元至60万元”。

  北京不公开工资水平,是不是在有意回避?众所周知,要推进公务员改革,实行聘任制度,打破铁饭碗,大家最关心的核心问题还是聘任制度下公务员的薪酬问题。之前义乌开出了“年薪30万元至60万元以上”天价,在社会上倍受质疑。现体制内公务员科级领导干部工资一般每月3000多元,年薪按5万元计算,义乌这聘任制公务员就高出了6-10倍。大家疑惑的是,为开启公务员聘任制的“破冰”之旅就必须开天价工资吗?这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吸引人才,是为了鼓励公务员主动转型,还是为了吸引眼球?至此,这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就成了敏感而热议的话题。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北京聘任制度公务员信息中,我们看不到具体的工资额度,是不是有意回避?如果绕开敏感话题,却让公众产生众多联想。“实行协议工资”言下之意,工资是由聘任制公务员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协商的工资又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和规定,还会不会超过义乌“天价”,证明其岗位的“高大上”呢?

  我们知道,推行公务员改革,是大势所趋。公务员实行聘任制,打破终身制“铁饭碗”,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打造廉洁高效的公务员人才队伍,有利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改革当中,肯定会遇到许多的具体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将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深圳、浙江、北京等地对公务员改革进行了试点和探索,效果如何暂且不论,改革的勇气值得肯定。同时,我们也看到,改革的难题还在于养老并轨、薪酬制度、绩效考核等核心问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联动改革。由此,建立薪酬制度是不可回避的问题,确定一个公平合理的工资水平,建立阳光透明的工资制度,关系着推行聘任制公务员改革的成败。工资待遇只要在一个合理区间范围,公众自然能理解和接受。因此,实行公务员聘任制,薪酬问题也回避不了,无须回避。(文/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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