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人民网2014年7月24日)
蒲江出台的《通知》,在社会广受热议。网友们对此普遍点赞,认为给干部设随礼标准划红线,将有效遏制相互攀比、铺张浪费之风,堵住干部大摆设宴敛财歪风,对进一步强化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反“四风”突出问题起着积极作用。当然,也有质疑的声音,认为此举操作性不强,疑似“应景”作秀,难见成效。
笔者认为,为蒲江点赞是必须的,蒲江积极工作态度的精神要鼓励和肯定。蒲江为规范干部的操办婚照事宜,结合本地习俗特点,规定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既为公职人员的随礼“减负”,也为一些打着人情牌而行贿受贿行为起到一定的防控作用。这是将中央有关精神抓好抓实的重大举措,是从制度上杜绝设宴敛财的大胆创新。
同时,制度好不好,还得看成效。制度是基础,但重在落实,难在监管,这也正是部分人担忧和质疑的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我们各项制度难见成效的根本原因。国家对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的规定是三令五申,地方各级也出台了些相应的实施细则,可仍然有部分干部大行巧妙应对之策,让不正之风穿上了“隐身衣”,躲进了“青纱帐”。因“山高皇帝远”的乡村级处在监管盲区,一度成为了大操大办的问题重灾区。
如何对干部办宴席的全程进行有效监管,谁来监管,能监管到何程度,才是问题的关键。纪检干部若同被宴请,碍于情面定难发挥监管作用。纪检单位不监管,仅靠群众举报,漏网可能性非常大。若请社会群众监管,又该如何明确人员和职责,发不发误工?宴请对象中的亲戚朋友及管理服务对象该如何完全区分?随礼不超过个人月工资10%,这是否包括随行家属在内?工资有高低,礼金能否有差别?礼金是由宴请对象直接送给宴请干部手中,是“你知我知”,监管人员又如何来判定是否超标?如果仅凭办宴席的干部自行申报,又如何来判定是否有瞒报少报......
如何刹住干部大操大办宴席敛财的问题,是地方各级都要面临和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从思想上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从制度上完善考核惩戒办法,强化单位领导和纪检部门责任,强化细化监管措施细则,才能有效规范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狠刹奢靡浪费、敛财腐败之风。(文/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