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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用提拔干部当接受群众监督

2014-08-03 13:57:19

  东城区区委书记杨柳荫昨日做客北京纪检监察网在线访谈时表示,今年上半年,东城区一拟任副区长在公示时被举报,经初查其确实存在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目前已停止对其继续考察,其问题还在处理中。(人民网2014年8月2日)

  在我们的印象中,干部的任前公示就是被提拔的信号和预告,若不出意外,任命文件会很快下发,走马上任顺理成。北京东城区就出现了这样的“意外”,拟任副区长因违反八项规定问题遭到了群众举报,经组织初查属实,组织停止对其继续考察,他因此没能迈过任前公示期这道坎,提拔之路被迫叫停。此事对这位拟任副区长来说,或许有点倒霉,但这是他咎由自取。八项规定执行了一年多,如果一些干部仍然顶风违纪,我行我素,定是要受到严厉查处。而这样的问题干部怎能提拔到领导岗位上?

  笔者以为,干部公示期被举报,是群众参与监督干部的正常途径和意见表达,是国家规范干部选人用人制度的真实体现,是我党正风肃纪的必然结果,这是好事。

  干部好不好,应该群众说了算。干部的任前公示制度,是考察工作的延伸和补充,使党组织在更大范围内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更全面、更准确地了解干部,减少用人失察失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也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既然向社会发布干部的任前公示,就要做到公开透明,若有群众举报反映干部问题,组织部门就要认真组织核,并公布核查处理结果,给大家一个交待。通过认真查核,对确有问题的干部,及早进行教育和处理,可有效地防止他们在错误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对确无问题的干部,可理直气壮地还他们一个清白,放心大胆地对他们进行提拔重用。也惟有如此,才能取信于民,增进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的勇气和信心,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如果干部任前公示成了一种形式走过场,不畅通群众的监督沟通渠道,听不到真实的声音,掌握不到真实的情况,就有可能把“问题干部”“病害干部”提拔到重要的领导岗位上,这是“引狼入室”,为党和国家建设埋下祸根,必然后患无穷。

  因此,笔者认为,在干部的任前公示期,就要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就该允许群众反映和举报干部问题,才能发挥好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作用。对干部任用过程做到公开透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有效纠正和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不正之风,从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只有建立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效率高的干部队伍,建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才是国家之福,人民之福。(文/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