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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民用红头文件维权一事不能一笑了之

2014-08-10 18:02:24

  据新京报报道,今年5月,广州公证处多+收了市民冯某1450元公证费,经举报,多收款项被责令退回。但涉事公证处给冯先生寄去“红头文件”,要其亲自去领取退费。冯某认为,多收款是对方的错,不应由自己前去领取。于是他也给公证处寄去一份个人名义的“红头文件”,要求对方送款上门。8月7日,“红头文件”寄出,而昨日,多收的款项已被返还。(人民网2014年8月10日)

  冯先生维权过程可谓戏剧而又喜剧,网友普遍认为很解气,也难怪其被喻为群众维权的奇葩和典范。笔者认为,我们对此事件不能一笑了之,事件背后暴露出来的问题值得有关单位和官员反思警醒。

  首先是公证处乱收费的问题。公证处属于国家的公证机关,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应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根据现行规定,只需要450元的公证费,广州公证处为何要收2000元?这只是偶然出错还是惯性如此?公证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公示公开,是否接受人民监督?如果冯先生不举报,此事是不是就不了了之?还有没有其他乱收费的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给公众一个答案。

  其次是公证处的官老爷衙门作风问题。物价局已责令公证处退回多收公证费,这其实就是一种行政问责。公证处应该放下姿态承担责任,主动返还多收的款项,取得当事人冯先生的谅解。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有错在先的公证处却摆出一副权力部门傲慢的姿态,给冯先生发“红头文件”,要求其带上手续自行前往领取。这是不是平时发号施令惯了?习惯于用文件来贯彻文件,用文件解决一切问题,这就是典型的官老爷衙门作风,是典型的机关病。如果不是公证处的冷傲态度,冯先生也不会想到“以牙还牙”的绝招,自制“红头文件”,要求主动返还。

  最后是冯先生创新的维权方式是否可取。冯先生以自己的名义自制“红头文件”,没有冒充其他单位名义,没有伪造国家公文,不存在犯法。这只是为了维权应对官僚作风而采取的一个调侃搞怪的形式。也许是自知理亏公证处官员看出了冯先来者不善才“缴械投降”,按照要求选择了打卡的形式返还多收款项。如果换作其他人,恐怕还得对公证处愿意返还的行为千恩万谢,屁颠屁颠自行跑腿前往领取。冯先生这种非常维权形式有点捉弄行政机关之嫌,虽不可取,事实证明,却是非常有效的。这无疑给作风飘浮、办事效率低下的公证机关一个响亮的耳光,网友们觉得很解气。

  现实中,类似于冯先生经历的问题普遍存在,这也正是此事受到社会热议的重要原因。面对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问题,群众不能说“不”,只能服从;一些党政单位和官员“慵懒散冷”等问题依然存在,遇事推诿扯皮“踢皮球”,群众办事来回跑是常有的事;官员习惯宅在办公室,或穿梭于酒店会所;一些官员把事办错了、钱发少了,却要求群众自行前来办理……

  笔者想说,践行群众路线不能停留在文件会议上,不能停留在本本和口头上,必须要落实到行动上。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深入查找和纠正“四风”问题,改进工作作风,要沉下去“接地气”,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真心实意服务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才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敬。(文/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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