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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一娴:以考促廉,任前“廉考”须亮“真章”

2014-09-04 14:14:00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截止2014年6月底,陕西省已有超5万人(次)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从2008年初开始试点至今,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已实现在陕西省范围内的全覆盖。从有些人以为的“重在形式,走个过场”到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从有些人心目中的“只要能力强,就该被提拔”到大家主动学、提前学廉政知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着实在陕西动了真格、亮了真章。(人民网9月3日讯)

  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党员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任前“廉考”的目的是为了让反腐倡廉教育由“虚”转“实”、由“软”变“硬”,对党员干部廉政从政起着积极的作用,有着不可替代的必要性。任前廉政考试考试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督促认真学习,全面掌握,自如运用,推动工作和自身廉洁自律。因此,要切实加强对考试的组织领导和研究探索,考则必严,考而有果,保证此项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毋庸置疑,任前“廉考”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必要手段。对于即将走上重要岗位的干部而言,廉政考试是一剂“预防针”, 是一次廉政再教育;对不了解廉政从政相关法纪条款者是“扫盲”;对具备一定相关知识者,在上任之前进行测试,能进一步强化其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意识。无论考试合格与否,都将是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深化。

  领导干部任前“廉考”早已不是新生事物,其意义、作用也早已显现,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也交口称赞。一方面,任前“廉考”能够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觉悟,警钟长鸣。没有思想觉悟,能力越强,日后出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能够过的了“廉考”关,至少说明已经掌握了廉政知识、法律法规,思想觉悟也不会差太多。另一方面,任前“廉考”能够督促拟提拔干部学法、知法、懂法。 “廉考”目的不是为难干部,而是为了督促干部学习廉政知识。从查办腐败案件的情况看,多数违法乱纪者在落马后忏悔表示自己对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知道得太少。

  笔者想说的是,要让任前“廉考”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关键是要动真格、亮真章、出实效。要从着眼于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入手,以切合党员领导干部实际的廉政考试为基本要求,规范考试程序,健全考试制度,保障考试效果,形成长效的廉政建设机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考试全过程的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绝不能做秀应付搞形式、通风跑气讲人情;要严明考试纪律,不走过场,动真格、亮真章,严把关口,将“廉考”成绩作为党员干部提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对通过考试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的提拨重用,对没通过考试的不考虑提拨。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干部在培养阶段就开始重视廉政教育,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

  诚然,通过任前“廉考”,确实能够以考促学、以考促廉、以考促用、学考结合,进一步增强高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意识和法律素质,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然而,我们也要清楚,“廉考”成绩过关,并不意味着思想过关,更不意味着一生过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任前“廉考”关,却又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更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责任。(文/顾一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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