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不履职”政协委员的“顽疾”
曾志伟是广东江门市政协委员中仅有的艺人“明星”委员,但自2011年1月当选为江门政协常委后再也没有现身过江门两会。江门市政协称,曾志伟这次又“请假”缺席,也并无提案上交。(南方都市报)
江门市政协称,曾志伟今年再次“请假”,也没有提案。另一边,同样的广东省地方两会,曾志伟于2月1日上午参加了广州市政协委员会议,作为港澳委员,曾志伟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面对记者笑言:“我今年个人提案是关于教育和品德。”据了解,曾志伟也连续三年出席广州政协会议。
协商民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政协委员的职责是参政议政,正如有委员所说,你的缺席就代表64万人失去权利。当选委员要有自知之明,不能占着位置不发挥作用,辜负公众的信任。曾委员当选后4年缺席会议,既不参会也不提出提案,等于从来都没有履行政协委员应有的基本职责,如此尸位素餐者再干下去,既不符合相关规定,也有违公序良俗。
2014年,江西省新余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邹细根、廖武生因长期不履行职责“被辞”去政协委员资格。据悉,这是新余市政协首次把“不履职”政协委员“请出门”。更多的地方则出台了代表委员的考勤考核制度,不作为的委员或被告之,或被约谈,或被请辞,从根本上解决了代表委员成为摆设和花瓶的顽疾。
然而,由于缺乏刚性的制度要求和约束,也使得其辞职与否成为一种个人选项,以及公众的一厢情愿,要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还得从政协组织各层面到政协工作各方面,改进履职方式,增强履职本领,注重履职成效。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政协党组必须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带好队伍,为高起点、高水平履职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作者:爱到转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