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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公权力翻开反腐新篇章

2015-03-31 10:59:20 原创

  依法治国不是依不依法的问题,法律是我国的最高行政规定,党组织也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组织可以在法律形成过程中发挥领导和引导作用,这时的权大于法,但法律一经通过,所有组织和个人都要服从。这时是法大于权。这一点上,以往没有做到。人们认为是矛盾的辩证体,我们的各级党委可以越过法律,干预权力运作,干预司法案件。依法执政,更多是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对公权力如何约束和制约的问题。但是我们其实知道这是矛盾的统一体。目前公权力受到的约束非常有限,公权力经常越过权力边界,干预本不属于权力的领域,造成公权力权威下降。应该对权力运行开清单,给你的权力你用,不给你的权力不能用。对公权力应该开正面清单,让你干的你干,不让你干的,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做。政府对市场的权力则应该开负面清单,对于市场主体,法无禁止都可以放手做。

  反腐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取得根本成效,必须在两个环节上下功夫:一个是谁来监督,公众、社会监督,还有要发挥人大的监督平台;二是惩处措施,对于违法违纪官员必须要严厉惩处。做好大小公权力的约束,这样的举措,能够让我门发开发福的新篇章。

  笔者:洋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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