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公布,中央本级,包括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16亿元。“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由于这三项费用的滥用涉及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等不良行为,故为社会普遍关注和诟病。
这是我国从2011年起向社会公布中央本级“三公经费”以来,“三公经费”连续第五年下降。(新华网)
三公经费公开只是手段,监督和约束权力才是目的,如果公开之后没有相应的行政绩效评价,政府部门感受不到花钱的压力,社会看不到压缩和增加的好处,甚至花多花少都一样,合不合理都是一笔糊涂账,那么三公经费公开就毫无意义。
李克强总理曾强调三公经费的“公开形式要通俗易懂,要让老百姓看得懂”。要让“三公经费”走在阳光下,就必须要公开透明,所谓公开透明,并非是像现在这样粗线条的只公开总数目,而公众并不能从公开的数字中了解到政府行政的具体事项,以及评判该事项的效益。真正的公开,应该能够从三公经费的增减之间,看到政府行政的收益是否增加。更为具体地说,要在三公经费中看到钱的最后去向、具体使用,以及使用效益。
随着三公经费的内容公开上更趋细致化、人性化、数字的具体化、表达的通俗化,这样公众可看到政府行政成本的结构,可预见将有更多的行政成本走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