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佛山出台《佛山市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试行办法》,其中列举出七类具体行为,为“为官不为”者“画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除佛山外,辽宁、湖北、湖南、贵州等多地陆续出台相关办法,为“为官不为”行为画红线、列清单,同时采取将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等多种问责追责方式,力促官员为官有为、为官敢为。(《新华网》)
在中央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背景下,部分干部出现了“为官不为”的苗头,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所下降,不愿担当,不敢作为的情况。日前,广东佛山出台《佛山市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试行办法》,辽宁、湖北、湖南、贵州等多地也出台了相关办法,为“为官不为”行为画红线、列清单,力促官员为官有为、为官敢为。
公允地讲,当干部确实不容易。中国历来有“当官要为民做主”的传统,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家家户户,凡事都习惯找“包大人”。但若借“为官不易”之名,行庸政、懒政、怠政的“为官不为”之实,不仅会阻碍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还会对党的事业发展会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为官须有为,守土须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这是每一个为官者的应有之义和为官之本。在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要促进“为官有为”,除出台相应的制度,还要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通过明察暗访,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等形式,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庸政懒政的行为,更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严肃处理,积极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