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主任于凡在其社区130余亩生活依托地联建开发中,利用职务之便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5000万元,并以高价承揽低价转包方式获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共计1.2亿元,成为雁塔区近年来查办数额最大的一起基层干部腐败案件。(《宁夏法治网》)
当前一些地方村组(社区)干部腐败呈现“数量高发、数额巨大、窝案较多、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等新特点。而由于法律界定有分歧,纪检监察机关监管有“盲区”,办案力量不足等因素,又使村组干部处于“群众不敢管、上级顾不上、法律管不着”的“真空地带”。
在不少村子,村干部都是所谓的“能人”、“强人”,有的通过家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维系村组治理秩序。整日“抬头不见低头见”,村民大多对其腐败现象“敢怒不敢言”。如此状况也造成了“有的村民反映了情况,去实地调查时又不敢出面举证”。
事实上,老百姓虽然支持打击“猛虎”,但是更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村组干部贪腐形成的危害对老百姓来说更为直观,直接影响其日常生活。一些村组干部在拆迁回迁、征山占地、补助款发放等过程中谋取私利,贪腐范围之广、危害程度之深可见一斑。
“虎”不可以一日不除,“蝇”更不可以一日不拍。“苍蝇”本身与“老虎”相比危害并不大,但是“虎狼式撕咬、狼狈式勾结、蜂巢式盘踞”等腐败方式却是编织成了一张贪污的大网,形成“塌陷式腐败”,其作案手段之多、敛财数额之巨堪比“猛虎”,着实令人震惊。
治理村官腐败,是对反腐的考验,更关乎村民自治的完善、基层政治生态的净化。打破村干部贪腐的“真空地带”,还基层一片“净土”,是反腐败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