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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成效”作选用干部重要依据有何深意?

2015-08-09 18:11:00
  日前,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实施意见》,从深刻领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的精神实质、选好配强贫困地区领导班子、加强扶贫开发人才支撑和智力服务、抓好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和服务扶贫开发的能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等八个方面推出系列保障政策措施,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8月3日四川日报)
  
  扶贫开发攻坚战是一场“实战”,需要的是干部下得了土和田,也能流血流汗,群众需要的是能带领他们过上好日子的干部,党和政府需要的是能够真正为扶贫地区带来新希望的干部,而把扶贫成效作选用干部重要依据在这些期望和盼望中有何深意呢?
  
  让干部主动下基层。扶贫需要人才,扶贫盼望人才的到来,都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因此只有吸引更多有才能有实干精神的干部走到基层去,才能给扶贫开发攻坚战注入人才力量,而扶贫成效成选拔干部标准则是有力的“推手”。
  
  让干部在实践中成长。扶贫攻坚需要人才,而人才的选用以扶贫成效为依据,这是一个互推的过程,不但能促进扶贫攻坚战的前进也能有效地推动基层干部建设,让干部在实干中得到更多的锻炼,让理论与实践共进。
  
  让干部在激励中拼搏。有句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要想当一个好干部就要经得住党、政府和群众的考验,面对困难不退缩,面对荣誉不骄傲,才能有资格成为一名合格的干部。
  
  扶贫就要真扶贫,就是要把扶贫开发建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扶贫成效作选用干部重要依据是压力也是动力,不但能激发干部更多的斗志,在真干实干上下苦功夫,更能在服务能力和水平上不断提升,让干部在扶贫开发中成长起来。(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