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纪委日前出台《关于严肃带薪年休假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在带薪休假期间,严禁出入私人会所。(8月17日人民日报)
根据该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带薪休假必须严格遵守八项纪律,包括:严禁不履行审批程序擅自休假,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离京和未经批准私自出国(境),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报销吃喝、旅游和参与娱乐健身活动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将吃喝、旅游和参与娱乐活动等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转移到下属单位或有隶属关系的单位报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看罢此通知,笔者禁不住为北京市怀柔区纪委此通知要求点赞。
把带薪休假权落到实处,给群众更多旅游出行的选择,不仅符合法治、人本精神,也能进一步释放旅游经济的潜能。但是从治理“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所里的腐败”,再到如今治理带薪休假期间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充分说明治理会所腐败还需在政策上更加下大力气。因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官员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不要因为是带薪休假而放松相关要求定要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进一步刹住“会所中的歪风”。
广大党员干部应抱着感恩的心,为人民群众服好务,而不是将权力“私有化”,骄奢淫逸,贪图享受,最终成为国家和人民的大蛀虫。要自觉地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时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要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摒弃官僚之气,解决群众疾苦,当好人民公仆,才能成为让群众满意的好干部。(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