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长期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成为制约干部工作的一个难点,是干部队伍建设的痼疾。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从制度上厘清干部“下”的界限、打通干部“下”的通道,标志着我们党在解决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上迈出了实质性一步。(新华网)
长期以来,我们的干部管理中,所谓的干部交流都是在平级中交流或者是向“上”交流,时间越久这样只进不出的交流只会让我们的队伍像一潭死水。新《规定》聚焦了干部“下”的问题,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情况,包括到龄退休免职、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等,在“让无为者无位、不胜任者无位、违纪者无位”上划出了“硬杠杠”。只有当两个导向都明确清晰,干部队伍方能始终处在活水循环状态。
当前,我们稍为留意观察就会发现,无论是在哪个单位,机关或是乡镇,干部工作两三年,干部心态就会出现过早老化的现象。在机关的干部会想,只要我不犯错,我就至少还在这个位置,“一劳永逸”的思想就产生了。没有干部能上能下管理制度,他们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进取意识就会逐步消失,不利于激发起干部的竞争活力和增强责任意识。在乡镇的同志又会认为,机关编制只有那么多,除非有人高升,要不没有编制,再努力又有什么用的思想。这些人自感晋升渺茫,前景不亮,产生一种安于现状的思想,心里有了安逸感,不思进取,从而影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内心改革创新意识的萌发。缺乏激烈的竞争环境,整个干部队伍就会没有生机和活力。
“树挪死,人挪活”,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实施能有效激发干部活力,刺激干部队伍建设。当然随着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方也应摸索出适合地方发展实际的人事管理制度,以更有效地促进干部管理。 (文/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