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王岐山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自身建设更要过硬。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福建调研期间更是强调要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众所周知,“灯下黑”是一颗毒瘤,危害着国家和领导队伍。而且如果缉毒的人,他去贩毒、管钱的敛财、高举反腐旗帜的人去贪污受贿,那么长此以往,必将击溃公众的正义期待。毋庸讳言,中国当前的反腐败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相关的纪检监察部门也不时曝出丑闻,中纪委也在“清理门户”,那么反腐工作最重要机构之一的纪检监督部门既需要自我加压,主动严格要求自己,也需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减少“灯下黑”现象,进一步塑造纪检机关自身的公廉形象,而不是做反面教材。
自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管理干部的机构,如何防止“灯下黑”也越来越受到各级的重视和群众的关注。
笔者认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对于任何人,都应当从思想上念“紧箍咒”,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加强对各级重要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及对党章、党纪法规等内容的学习,以及通过其他方面的活动来提高自己的思想和政治素养。当然作为主要干部和纪检人员尤其应当加强思想学习和各方面的修养。
同时也要对纪检干部严格考核不放松,因为有压力才有动力。现在大多数机构都存在人事制度上的问题,搞活用人机制和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是必须的。将当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与上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成绩结合起来,并以上级考核成绩为主,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当然对于违纪违规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给予严格的问责惩处。对涉及纪检干部的信访问题,有访必查,绝不姑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廉政规定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对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不偏袒、不隐瞒,要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严厉问责惩处,坚决不能让制度成“纸老虎”、让反腐成“空口言”,而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防“灯下黑”。
现阶段的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将长期处于此阶段,所以完善各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督机制等是非常重要的,而近几年的反腐倡廉成绩也很显著,这为中国的发展以及纯洁领导队伍提供了坚实的后盾。(文/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