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关键还是要以人为本》一文报道,我国以人为本、依法治国法制方略正式走向常态化轨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利召开,标志着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又一个春天。
建国65年以来,依法治国方略经过不断地修善、发展和更新,成熟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以人为本法制方略。把以人为本确立为立法主体,人民拥护、群众拥护、众之拥护,从司法改革重点方面不难看出,在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制约和监督公权力方面 “三支尚方宝剑”护民利维民权。特别在“反腐风暴”方面第一支“尚方宝剑”强而有力,“苍蝇老虎”都要打,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度,在经济事业迅猛发展时代,国家考虑经济发展思路比考虑立法构想要重一些,齐力追求GDP快速增长与法制建设步子的“天平称”有所失衡,在一些个案实例中反应出了因法制不健全导致“公权腐败”,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十分严重地影响国家司法公平,人民群众根本权利受到损害成了历史教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得以彻底纠正,着手建立整治依法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法治体系;通过以人为本的法治体系的建立,确立了“立法先行、司法独立”的法制导向纲领,对实现政府职能转变遵循法律主体亮出第二支“尚方宝剑”;有了“依法治国和法治现代化”法制纲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加有利于服务人民大众,实现行政审批遵循法律主体不受外界干预,此仍第三支“尚方宝剑”。
过去,民从普遍认为,“‘法制于纸,法度于人’,法律这些条条框框只不过是写在书上,执行时还是当“官”的说了算,天下就没有公平之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亮出了依法治国的、以人为本的“尚方宝剑”,实现法治国家、法治现代化,以维民权护民利为根本基础,“人为的法度、权为的法制”时代永不复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就是国民的现实。(文/兴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