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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琳:让村干部的权利在阳光下执行

2018-03-27 10:43:12

  

  村干部的工作直接触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某些方面直接代表党和政府行使职能。在这样一个要职上出现腐败,不仅危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建设中国特色色会主义的绊脚石,是破坏社会和谐的帮凶,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主导者,如同苍蝇一般让人厌恶。一定要加大力度反腐,防止村干部腐败,杜绝“苍蝇”扰民。

  村干部不是国家公务员,但是党和政府与地方百姓的联络员,起到桥梁的作用。之所以在这个环节出现腐败,是因为村干部手中的权利失去了监督和制衡。极少数“干部”觉得“上面”山高皇帝远,“下面”百姓都是法盲,自己“捞两个”也不会有人知道。长期以来,就成了埋在基层的毒瘤,长期祸害群众,阻碍基层发展。想要拔掉这颗毒瘤就得将反腐有效的进行到底。

  腐败的形成,一定是有可以腐败的机会,如果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来约束,让其手中的权利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衡,这样腐败就能得到有效的制止。“上面”,从严选用人才;对现任村干部的个人财产实施审计并定期公开;下沉纪检力量,让村干部的权利在阳光下执行;组织村干部培训、学习,把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统一到党和政府的高度,从根本上扭转观点。“下面”,在群众中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群众学法用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发动群众监督力量,让村干部成为货真价实的桥梁,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文/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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