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本是法律授予,是人民群众期盼的寄予,是服务社会、造福民生的工具。显而易见,权力必然姓公,其使用范围必定为公。部分官员私欲膨胀,把权力私有化,当作谋取私利、贪图享乐的“开山斧”、“打门槌”,中饱私囊、腐化堕落的典型方式便是权力寻租,给权力标上价码,把权力视作商品,肆意倒卖,用官德底线、党性原则作交易,赚取钱财、攫取私利。
权力是柄双刃剑,在党纪国法框架之内运用,便利国利民,是社会之福、群众之福。倘若不讲规矩、不设底线,凭借权力任性而为,则必为国家之祸、社会之害。党员干部要分清权力的性质是公权,弄清权力的赋予者是党和人民,明白权力的服务对象是群众。拥有权力,不代表拥有权势、掌握特权,而应该是担负责任。
权力之所以诱人,无非是因其可以处置公共资源,以及背后附着的利益。但是,这种利益不是为特定的人、特别的小集团设置,而是为了服务人民、造福社会。如果垂涎权力、贪图利益,权力运行必然走偏,公权与私利的交换便会露头,产生利益输送,让少数人获取不当利益。由此带来的是国家大局、人民权益的损害,导致政治生态恶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曾经风光无限、显赫一时的“老虎”、“苍蝇”落马了,正是因为没能管住手中的权力,以致从“执金吾”沦为“阶下囚”。弄权者必为权所伤,谨慎用权,严以用权,权力的刃口才不会伤人害己。
当前,党中央厉行从严管党、从严管理干部,党纪国法的准绳越收越紧,权力任性的空间越发受到制约。在新常态下,面对新的考验,更需要广大干部善用权力,对权力心存敬畏、对责任使命心存敬畏、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自觉扎实权力的“笼子”,严修己身、严律己行,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文/熊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