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55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就需要我们在统揽全局的同时充分了解各地实情,既通盘考虑又因地制宜,并在此基础上创新扶贫措施,提高扶贫政策的精准性、包容性和有效性。(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推进精准扶贫,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加大帮扶力度,是缓解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由于每一个地方环境不一样,遇到的情况不一样,我们就需要科学设定扶贫时限,确保脱贫、防止返贫。扶贫时间的长短,关系到贫困救助的实际效果和成本:时间过短,不利于彻底拔掉“穷根”,已脱贫群众返贫的可能性也会加大;时间过长,则既会增加财政负担,又容易催生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所以,科学性的时限非常重要,尤其要杜绝脱贫后再返贫的情况。
精确帮扶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重在从"人""钱"两个方面细化方式,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同时,扶贫工作还需要做到,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到村到户。真正把资源优势挖掘出来,把扶贫政策含量释放出来。
同时,对于扶贫资金的管理,要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导致的应扶未扶,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带电"高压线",治理资金"跑冒滴漏"问题。同时,还可以引入第三方监督,严格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用准用足,不致"张冠李戴",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精准扶贫,就是要解决钱和政策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扶贫必须要有"精准度",专项扶贫更要瞄准贫困居民,特别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务必重点用在贫困居民身上,用在正确的方向上。扶贫是要做雪中送炭的事,而不是拿扶贫的钱去搞高标准的新农村建设,做形象工程的锦上添花。(文/陈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