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严于国法。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全党的纪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权力行使必须承诺服务。邓小平强调指出:“领导就是服务”,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认知自身权力不仅是组织赋予的,更是群众赋予的,权力既属于自己,更属于群众。作为领导干部,要在党纪政纪法纪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不触碰贪污受贿、违规经商、渎职、私设“小金库”等腐败的“红线”。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也没有终极版、只有进行时。要着眼未来、立足当前、立行立改,遵循正确方向,一步步向前迈进。众人拾柴火焰高,要集中全党智慧,把法规修订作为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过程,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解决长期以来“党大还是法大”思想禁锢。其实,现在很多党员违纪违法,不光是信仰缺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对“是党大还是法大”的思想理念与界线还处于“意识模糊”状态,从而把追求金钱与权力当成实现人生价值的唯一目标,就算没违法,也会明哲保身当老好人。
从宽、松、软到严、紧、硬。党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文/廖若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