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
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本来就应该成为一种正常的政治生态。《党章》也明确规定,干部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长期以来,由于干部队伍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奖惩,“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局面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相反,在某种程度上还有进一步固化的倾向。干部被提拔当上了领导,只要不犯错误,就可以稳坐钓鱼台,享受当官的各种优越,所以众多的“聪明人”不是把精力用在干好工作上,而是将心思用在了如何去疏通关系,找靠山上,这种旧有机制窒息干部队伍的“活力”,阻碍干部队伍素养的提升。
中央这次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这是完善干部任用制度的的基础,打了机关事业单位任用干部的习惯思维。
新规的出台,无疑给干部选拔戴上了“魔咒”,为干部能上能下树了标准,立了规矩,定了方向,加强了领导干部职业路上的危机意识,强化了对在任干部的约束和激励,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充满希望和激情,平庸干部有压力感,不称职干部有危机感,不廉洁干部有恐慌感,促使干部优政、勤政、廉政,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部使用格局。
相信随着领导“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改革,领导干部的危机意识增强,充分激励其责任担当意识,改变“庸懒散浮拖”作风,变消积为积极,变无为为有为,我们的领导干部队伍也会生机蓬勃、焕然一新。(文/李阳怀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