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层级干部联手作案,折射的是“抱团腐败”现象。这种结成共同利益集团的“抱团腐败”,反映了现在个别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为了获取不法利益,同自己身边的下属结成“利益同盟”,互相掩盖,互相利用,不择手段地获取国家利益,以公肥私,最终形成了“抱团腐败”,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抱团腐败”之所以能够形成,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不少干部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有的单位“一把手”凡事自己说了算,搞“家长制”,而身边的副职或下属,又不能及时提醒或抵制,只是一味地讨好和迎合,最终形成了一个腐败集团,大家“抱团”获取了不法利益,必将被法律“抱团”严惩。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实行班子内部有效的民主决策,避免搞“一言堂”。进一步加大民主公开的力度,鼓励群众反映和揭发有关问题,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在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农田水利等领域,在交通道路、工程建设、医药采购等方面,也屡有曝出。“抱团腐败”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深切反思和深刻追问。集体腐败何以畅通无阻?相互制衡的权力分工缘何演化成沆瀣一气的攻守同盟、同恶相济?是什么让内部监督失效、外部监督难以介入?
“抱团腐败”现象总是发生在宗派圈子、裙带关系和官商勾结中。在各种权力的层层袒护下,已有的任何监督制度都难以发挥作用。“抱团腐败”现象暴露出某些管理制度本身的漏洞、用人制度的缺陷和日常监督制度的乏力。因此,预防“抱团腐败”,重要的不是还要制定多少监督制度,而是应使日常的监督制度真正地运作起来,真正有效地将治理集体腐败现象问责制度落实到底。(文/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