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权力减法”和“责任加法”,换来的是“市场乘法”。在权力依然主导公共资源配置,并侵占社会空间、市场空间的情形下,如何约束、规范权力运行是简政放权、深化改革成功的关键。
一、简政放权是减少权力寻租、铲除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行政部门审批事项过多、管得过细,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释放市场主体活力。通过放管结合,把该放的权力放开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重点解决好“对审批迷恋、对监管迷茫”等问题。换脑筋、换方法、换作风,从制度上消除权钱交易的腐败土壤;
二、简政放权是协调政府、市场、社会参与国家管理的问题。目前,行政审批还存在环节多、时间长、不透明等“审批难”问题。简政放权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有较大差距。把“权力清单”晒在阳光下,让“潜规则”无处藏身,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提质增效,规范化运作,将简政放权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三、简政放权必须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大幅提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
(文/康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