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贪巨腐”直接威胁基层百姓的切身利益,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小贪巨腐”绝不能小觑。
“小官”何以成“巨腐”?基层组织监管长期缺乏强有力的建设,监督机制成摆设,党纪国法成“纸老虎”,加之国家近年来对农村地区的巨额投资和政策性资金扶持和惠农补助,经过一些基层干部克扣,到群众手里又有多少?其次,农村地区镇城化带来的征地拆迁也成了基层干部与一些被征地者相互勾结骗取国家补助的的发财之道。打击“小官巨腐”,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到基层腐败的巨大隐患和危害,必须毫不留情,以最铁血的手段坚决予以查处,健全阳光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完善基层党政机关反腐机制建设。将官员的权力暴晒在阳光之下,运行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使官员不敢专权、不敢弄权、不敢乱权。使小官不敢贪腐,大官不敢不为。
治理“小官巨腐”,也得扭住权力不放松,为基层“微权力”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从各地探索来看,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群众是最敏锐的监督眼。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基层工作越是繁重,掌握的民生资金和公共资源越多,就越要敬畏法治、依法办事,才能从源头上净化政治生态,使基层干部用好手中权力。
警钟长鸣筑防线,防微杜渐保清白。一个个“小官巨腐”的案例发人深省,引人深思。广大基层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才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文:景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