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项党内规则,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摘自人民网)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作保障,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坚决纠正党的观念淡漠、责任担当缺失、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此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以制度建设落实从严治党的具体表现。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适应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提出的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根本要求。强化制度建设是落实从严治党的根本途径,要切实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切实推进制定落实,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要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与职能部门监管力度,创新思维,加强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绝不能因其“特殊性”而始终保持“严肃性”和“稳定性”,必须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做到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具有监督检查职能的机关要更要坚持从严治党,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坚决杜绝“灯下黑”,绝不姑息,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