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是指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裸官”现象对于贪官来说往往是一招早手,腐败败露了可以跑,外逃不成功也不会影响家人,有退路无后顾之忧,腐败起来也会肆无忌惮。“裸体做官”现象,即使不存在腐败事实,其行为本身,反映了这些官员对国家的忠诚出了问题,反映出他们根本不打算和自己的人民患难与共,而是随时准备脚底抹油。在任何国家,官员不忠于自己的国家,没有与民共进退的心态,这都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裸官司的严厉监管,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表明了国家的反腐决心。2010年提出把监管裸官作为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2011年开始实行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官员不宜提拔,《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属于《管理办法》监督清理之列。
“裸官”现象的出现是多种原因所致,加强“裸官”的监督管理迫在眉捷。如果没能把好这个关口,损害的是党的公信力,政府的形象,严重者还会影响党的发展。汤东宁事件,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由三级职员降为六级职员三重处理结果,动真格的处理人,就是再次表明了要继续加强对“裸官”管理监督决心,体现了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坚强决心。笔者相信,在这种坚强决心下,势必让裸官无处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