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有效识别扶贫对象是精准扶贫的前提。前期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界定识别贫困户,及时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做好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具体工作,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出现这样大面积失控的问题。把关必须要严格,不能将扶贫措施当成福利拿去做好事、卖人情。第一步识别不精准,后面的举措都是空谈。
实施精准扶贫,不搞“平均用力”,也不能“重心偏离”。扶贫工作应防止两个极端,一是打造“精品示范”,容易造成后劲不足,有些地方领导为抓政绩,扶贫重心失衡,把时间、精力和财物都倾斜到“亮点工程”上,有些地方一扶再扶,而有些地方却点到为止,不符合引领群众同步奔小康的目标要求,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成功构建。二是遍地开花、平均分配,哪怕是同一村社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也不尽相同,有的住房问题突出、有的学业负担明显、有的劳动力分配不均、有的发展资金困难,其贫困程度也不一样,就需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有区别性补助扶贫资金,最终才能达到理想效果。
要按要求如期完成扶贫任务,精准扶贫在精准上下功夫。帮助村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想方设法完善各方面条件;要齐心协办,内外联动,要靠大家共同努力,借助外力、激发村民的内动力、发挥工作队的能力,通过三力合一,实现村民脱贫致富的愿望;要精准识贫、扶贫、脱贫,树立精准扶贫、特色扶贫、造血扶贫观念,加强结对帮扶,发挥党组织优势,加强对农村党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发挥干部带头作用,打造一批有创业实干精神的致富带头人,加快村民脱贫步伐。
当前,我们应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势攻坚克难。“从严管理”把好关。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将扶贫措施和成果“实实在在”惠及民生。在社会转型期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心目标,实实在在惠及民生,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谋实事、创实业、出实招、见实效”。(文/赖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