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一种卑劣的犯罪行为,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为法律所不能容忍的。随着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中国已成为在世界上有影响力的大国,以中国现有的国际地位,腐败分子无论逃向何方,也逃脱不了法律编织的天罗地网。2014年,我国成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建立了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通过双边或多边加大了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的力度,极大地压缩外逃官员的生存空间。因此,外逃贪官被缉拿回国,是他们注定的最终归宿。随着反腐进程的进一步深入,全力调动一切资源,以国家之力开展全球合作,必将腐败分子一网打尽。这是反腐国际合作的成功,更是国家反腐能力的提升。
外逃贪官转移巨款潜逃,既逃避国内法律制裁,又败坏社会风气。外逃贪官不归案伏法,不仅使国家的利益蒙受重大损失,也会使一些贪官产生侥幸逃脱的心理,阻碍反腐工作向纵深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明确“坚决减少腐败存量,果断遏制腐败增量”。展开大规模海外追逃追赃行动,是铁腕治腐的实际行动,也是减少腐败存量的重要途径。海外追逃既是对腐败行为的合法追惩,又能对蓄谋外逃的贪腐之辈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越是胶着状态越要持续加压发力。在反腐道路上,绝不能留死角、盲区。加大国际追逃工作的力度,对那些腐败分子“一追到底”,就是为了彻底清扫反腐死角、盲区,让贪官们逃无可逃,让他们明白海外不等于法外,外逃永远没有出路。潜逃国外,想象中似乎是灯红酒绿、逍遥法外,现实中却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因为不管他们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我们都将一追到底,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要将其抓回来绳之以法。这是中央的决心,也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任何在逃或者企图外逃人员都不要心存幻想和侥幸,试图挑战中央严惩腐败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