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法院系统对长期未结案清理化解工作进行督导。由承办法官汇报各自长期未结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未结案原因、存在的障碍与问题,并逐一说明结案计划与措施。上级法院督导组在详细了解了各案在办理中存在的障碍与问题,与承办人就如何妥善有效地化解处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分析,同时针对网上办案以及长期未结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予以提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强力整治“久拖不结,久执不结”等超审限“顽疾”,是当事人心头的一根刺。承办法官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想清案件久拖不决的顽疾,(表达清楚)必须要强化对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化解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清积”工作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突破口,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常抓不懈。
对于长期未结案应完善质效管理,规范审判流程各个节点的监管,特别是规范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具体程序。严格控制延长审限案件的出现,除法定事由外,一律不准延长审限;严格控制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审批,除案情确属重大复杂,不得随意改变审理程序;进一步缩短鉴定时间,做到“三及时”,即及时申请,及时受理,及时出结果。对于中止诉讼的,在法定事由消失后,及时恢复案件审理,在审限扣除期内,承办法官积极主动做好与案件相关工作,避免案件久拖不决。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化解体制机制,严格审限审批管理制度,防止超审限现象发生,杜绝“隐形”超审限案件出现,建立案件审限预警机制,防止长期未结案件边清边积。
久拖不结,久执不结行为应该严格按照执纪规定追责,强化审判纪律、工作纪律,对拖延审判、超审限审判问题突出的要按照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相关规定和要求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要更好地及时地实现,应克服各种困难,着力清理长期未结案,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及时,也感受到司法雷厉风行的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