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昨日发布公告,启动2019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据统计,此次2019中央遴选选调公务员369人,其中公开遴选249个职位,共347人;公开选调19个职位,共22人。(《新华网》,12月4日)
公务员公开遴选和选调制度是对公务员考试制度的一种完善,也是一种国家层面的人才选拔制度,是确保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所以,更加应该秉承公平、公开和公正的“三公”原则,针对系列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面开放。
要坚持公平选拔原则。一方面要求从制度上改变过去那种面向大城市、大专院校毕业生的考试录用标准;另一方面要求在法律规范面前人人平等,不能为了照顾某个特殊的群体而人为地放宽标准。
要坚持民主选拔原则。如果公务员选拔变成了应试选拔,那么,公务员改革就会回到古代社会那种“八股取士”的老路上去,就会出现方向性问题。通过考试选拔公务员,不是考试定终身,而是要在资格考试的基础上,建立一种面向选民的选拔机制。
要坚持公开选拔原则。现在,我国个别地方的公务员选拔考试中,所有上榜考生均为当地领导干部的子女。这说明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边际效用正在递减,负面效应正在显现。要想改变这种暗箱操作盛行的状况,必须尽快建立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把考试录用制度的负面效果降低到最低程度。要把秘密考试与公开录用有机结合起来,防止一些人避开公务员公开选拔制度,依靠间接方式获得更高一级的职务。(文/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