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也称“带病上岗”,是民众对一些有腐败行为的党政干部“边腐边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现象的约定俗成的说法。一段时间里,干部“带病提拔”可以说是一种痼疾,危害极大,不仅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嫉,同时也损害组织人事部门形象,更极大程度影响党的公信力。
虽然中央曾多次强调要防止“带病提拔”,有些地方也提出过防止“带病提拔”的相关要求。然而,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不够严格、不够到位。诸如,有的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往往日常对干部不考察、不了解,考察也不深入,了解不到真实情况,习惯搞个“突击式”考察,或是来个“验证式”考察,让一些带病干部顺利过关;有的领导干部对一些带病干部的提拔也不以为然等等。这些现象归根结底在于提拔制度不完善和监督缺位造成的。
要知道,选人用人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以此中央印发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使选人用人的关口前移,从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等六个方面作了指导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提供了有效遵循。
把好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头一关,才能扣好“第一粒扣子”,也才能看清人、识准人,选好人,用对人。特别是《意见》中要求强化任前把关,突出考察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针对不同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细化考察内容,改进考察方式,力争考察结果全面、客观、准确。通过提前介入,多方面了解、多渠道考察、多侧面审视,深入甄别、准确鉴定干部选拔任用前的各种表现。变事后审核为任前把关,全面准确掌握干部情况,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的做法值得点赞。
当然,冰冻非一日之寒。要完全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并非一日之功。但是有病就得治,《意见》的出台将为各级各部门走准、走实选拔任用干部第一关定准基调,提供指导。为此,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就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拿出实招、多出硬招,把《意见》中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各项要求“一竿子插到底”,做出时效。
总而言之,健全完善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当前,中央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大招”已然放出,需要各级各部门认真领会贯彻,在严格落实上下功夫,在真抓实干上见真章。通过干部选拔任用的严格把关,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个程序、每个环节、每项职责都能够执行到位,落实到点。唯有如此,才能使“带病提拔”现象得到遏制,最终实现“带病提拔”的有效根治。(李亚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