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娅玲:使法规成为不可逾越的禁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稍作观察便可发现,许多部门的规章制度似乎只是用来约束甚至苛求普通人、陌生人的,而对有钱、有权、有势者,对关系人、亲朋好友等熟人,则往往“不是问题”,特别是在上级领导或种种“好处”面前,许多规章制度或即刻遁形,或总能被“变通”。百姓之所以办事难,难就难在其办事的时候,常常被视为“紧”的对象、“卡”的对象、约束的对象,而对一些有权有势有钱有关系者,办事人员却常网开一面甚至门洞大开,由此造成的社会不公已成当今一大社会问题。
我们并不缺少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亦即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为什么?因为我们的规章制度往往是“松紧带”,其弹性之大,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这种弹性,使一些人尝过不少甜头,也使太多的人吃过太多的苦头。许多时候,我们的制度是科学合理的,然而,在现实中往往背离初衷,执行起制度来避重就轻,责任追究也是高举轻放,甚至躲着走、绕着过。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损害的不仅仅是群众利益,直接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
为何本应一板一眼的规章制度却如此“弹力十足”?除了长久以来形成的“官本位”、特权意识、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等因素外,许多部门、岗位的公职人员,不仅是领导干部,很多时候就是直接办事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且缺少监督,也是重要原因。因为自由裁量权大且无有力监督,部门领导、具体经办人就有了很大的辗转腾挪的操作空间;因为有利可图,有空可钻,有机可乘,权力寻租、潜规则等暗流涌动就不可避免,求人与被求之事,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人情输送等又怎能遏制得住?
好的制度靠严格执行,才会带来好的效果。执行制度严不严、走不走样、打不打折,领导是关键。制度重点要管用,围绕人权、财权、事权的各个方面,一条线一条线地捋,一个点一个点地查,把权力可能寻租的风险点全部亮出来,对症下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压力在运行中传导。制度也要敢用,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把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牢扛在肩上;纪委要主动靠前,采取走访调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形成倒逼机制的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真正落实好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责任。
以“铁”的执行维护制度“铁”的权威。制度的效力来源于其威慑力,要强化制度落实的过程管理,划出“雷区”和“红线”,加大监督检查惩处追责力度,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坚决举起黄牌,亮起红灯,使法规成为不可逾越的禁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文/肖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