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大党,中国是一个大国,大党治大国尤其需要一大批实心实政的优秀政治人才。因此,把好干部培养出来、选拔出来、使用起来、管理起来,实现治国理政目标,是我们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然而,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量,一方面取决于科学的程序与机制,把好干部选出来;另一方面,选人用人本身也是一项权力,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保证选人用人公正公平,防止各种形式的吏治腐败,确保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中国组织人事报2019年6月3日)
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比如,党中央先后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03年)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0年)等多项监督制度,对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大胆地用,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有舞台、受褒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大家没有后顾之忧,知道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党组织绝不会埋没人才,绝不会不识别那些对党和人民作出贡献的人”。选好人、用对人,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激励。把担当者用起来,敢于担当就会蔚然成风。要鲜明选人用人标尺。突出事业为上、以事择人,识人察人看担当、选人用人重作为,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坚持有为才有位,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用好政治过硬、工作扎实、敢抓敢管、廉洁自律的干部,坚决不用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尤其是对那些在关键时刻、重大任务面前豁得出来、冲得上去的干部,要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切实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形成精兵强将各尽其职、各履其责、各展其长的生动局面。要改进知事识人方式。重视了解干部的具体行为特征、具体事例,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发现和选拔改革攻坚的促进派、实干家,不能让对党和人民有贡献的人受到冷落和埋没。(文/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