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的持续深入,已原来的单纯治标逐步转入标本兼治,做好标本兼治就要祭出监督这把“利剑”。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层层设置防线,才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创新日常监督工作方法。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建立大数据、监督单位权力行使及监督对象动态监管等数据信息收集分析平台,增强监督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变人为监督为数据监督,变事后监督为过程监督。二是监督网格化管理。纪检监察干部按所驻单位或片区划分责任区,纵向到边,横向到底,做到监督无盲区。三是拓宽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群众的监督无处不在,群众监督是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通过设置网上网下信箱、公众留言板,开展大接访活动、召开座谈会、利用微信及手机APP等形式,拓宽民情民意表达渠道和反映问题途径。
创新日常监督工作形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占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好监督尽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关口前移,通过会议、专项检查、专项治理、问责、问题线索排查、巡视巡察、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及时处置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工作生活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问题制止在发生之前。
监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主业,要充分利用“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深入基层、深入驻在单位,由小到大、由表及里,弄清情况、摸清家底,始终把监督工作放在首位,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刘芮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