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承诺、群众监督,防止新风变“阵风”
为让群众感受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我省涉及民生重点部门、执纪执法部门、窗口单位等,面向群众和社会进行公开承诺。重点围绕改进作风、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公开承诺3—5项具体内容,逐项提出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并公开向社会发布,接受人民监督。(1月3日 四川日报)
2013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要更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如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开展了半年。在这段时间里,党员干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