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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叔借钱偷多取 久拖不还叔告侄

2014-01-20 11:39:03 中国网

  亲侄儿开口向亲叔借钱,因为信任侄儿让其自行取款,竟遭不告而多取,最终导致叔侄反目对簿公堂。2013年12月3日,在靖西县法院审结了这么一起案件。

  家住靖西县南坡乡的黄贵发与黄志科是亲叔侄,2012年6月17日黄志科因买房缺钱向黄贵发借款5000元,口头约定月底还清,因为是亲侄子,黄贵发爽快答应了,但因风湿病行动不便,便把卡拿给黄志科自己去取款。过了两个多月,黄贵发在打印账单时发现卡上少了19000元,一下子慌了神,冷静下来后看取款日期,发现正是侄儿借钱的日期,于是找到黄志科对质,黄志科承认了19000元是其取的。侄儿不告而取的行为惹恼了黄贵发,即刻要侄儿还款,无钱还款的黄志科推脱多次后,在2012年10月15日写下欠条,定于2012年11月30日还24000元,并签字捺印。但到期后黄志科并未按欠条约定还款,黄志科再次催款无果后遂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欠款24000元及利息2000元。

  法庭的审理过程中,法官从情理出发,打亲情牌,耐心细致的进行调解,为其析法明理,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原告也作出一定的让步,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被告黄志科尚欠原告黄贵发借款24000元及利息1000元,黄志科自愿定于2013年12月15日前偿还黄贵发16000元,2013年12月30日前偿还下余款9000元。至此,这起叔侄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成功了结。 吴合勇

  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