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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还待时间来检验

2014-03-06 11:51:09

  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3月6日,网易新闻)

  多年来,“公车消费”导致车轮上的腐败,早已是广大群众深恶痛绝之事,人们一直对公车私用现象忿忿不平。然而,无论纪检监察部门如何下大力整治,可是“车轮下的腐败”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为了遏制“车轮下的腐败”,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性,各地都开始了一轮又一轮的公车改革。

  的确,“车轮腐败”过去是离群众最近、最为普遍的不正之风,群众眼皮底下的公车乱象若不治理,对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极大。但是中央明确规定,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专车、相对固定用车和机关工作用车配备、购置、使用的具体规定,不准违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不准违规使用军车、警车牌照和警灯、警笛等装置,严禁公车私用。

  但是,即便就是在党中央如此的“高压态势”下,依然有人敢于顶风违纪,屡屡曝光的公车私用事件更是引发公众哗然。因此,全国统一公车改革必然是大势所趋。然而,随着各地取消公车,拍卖公车,却给相关公职人员发放高额的车补,这样是否涉嫌变相的新型腐败呢?诚然,作为杜绝“车轮腐败”的一个环节,公车拍卖是必要的。公车拍卖的最终目的,也是减少公车浪费、节约公共财政,扭转领导干部的特权意识和特权思维,真正为公共利益服务。但公车拍卖是否是打着“拍卖”的幌子,实则进行着“换汤不换药”的分车福利?答案大概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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