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刚刚从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有关部门获悉,7月4日,广元市昭化区相关部门在要求昭化古城内一居民户拆除违规在建超高部分房屋时,受到房主及其家人极力阻拦,一名妇女现场情绪失控,以死相挟抵制拆除工作,趁工作人员不备喝下农药。事发后,昭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全力以赴组织抢救治疗,相关领导随即赶到医院看望慰问。经医院全力抢救,伤者于7月9日不幸死亡。(人民网2014年7月10日)
看到这样的消息,笔者跟大家的心情一样沉重。现在的人有点浮躁,遇事容易丧失理智,甚至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殊不知,这样的方式,只能是逃避现实,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只会给家人带来沉重的打击和无尽的痛苦。这样的悲剧让人同情和惋惜!那该如何理性地看待这起事件呢?
尽管当地警方调查结果未出来,可梳理事件的经过不难看出,政府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明,应急抢救及时,政府应该无重大过错。居民建房只要手续齐全,政府部门定然支持。可如果居民不按规划施工,搞违规超高建设,政府部门有权力也有责任进行监管和制止。此事件中,当地政府部门发现林某某所建房屋存在违规超高现象后,立即进行现场制止,要求整改。随后,政府发了四次限期整改通知书,村干部也进行了劝阻,房主却继续违规修建。不得已,当地政府组织人员到达现场执法,准备拆除违法建筑,却遭到房主阻拦。房主趁人不备喝下药后,政府工作人员及时组织开展抢救。遗憾的是,生命未能挽回。
从事件因果联系来讲,政府虽没有直接责任,却也难辞其咎。尽管房主死亡,政府没有重大过错,可悲剧因政府而起,因现场执法而起,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政府部门能多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多跟房主加强沟通,多给房主讲明政策和道理,把群众工作做得深入一点,细致一点,争取得到房主的理解和支持,不贸然行事,这场悲剧也许能避免。
事实上,政府工作有时也很无奈。居民违规乱搭乱建,不但影响了市容市貌,又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威胁群众的生命安全。居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在房顶建搭棚建花园,甚至“楼上别墅”“空中花园”的现象,屡屡在电视媒体曝光。如果政府不对这些问题加以整治,政府就是失职。明知居民在搞违法违规建设,政府不制止,也是失职。如果政府工作执法时,遭遇到暴力对抗,甚至“一哭二闹三上吊”,又该如何能拿捏好力度和尺度,维护国家的法律威严。
房主以死相挟对抗政府执法,除了惋惜,作为政府官员更应该深思。群众思想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是悲剧的主要原因。同时,也反体现出党和政府在群众工作、行政执法、宣传思想等方面还存在问题,也暴露出干群、党群关系的问题。这就需要党政干部须切实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要心怀群众,深入群众,关心体恤群众,更要以全心全意去服务群众,以真情真意去感化群众,把工作做细做透做实,定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文/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