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给城市弱势群体的经济资助,一方面是帮助他们经济压力,确保其生存,另一方面是体现政府对这类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帮助,鼓励他们通过自身努力,尽快“脱贫”。不过,这项制度从1997年实施后,一直遭遇“骗保”、“漏保”、“关系保”及“人情保”等现象的困扰。最近网上又传出了“开豪车,领低保”这种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事,虽然此类事件并不普遍存在,但不可否认的是,"骗保"、"漏保"、"关系保"及"人情保"等现象已在社会上普遍存在。
每月的低保金额是多少,各地都会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居民的人均收入来制定,虽然各地的标准不同,但要想单凭低保金过日子,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可许多百姓都非常看重每月的这笔钱到底给了谁。就我所工作的乡镇来说,几乎每年政府对外低保户名单时都会引来群众的强烈关注,这时乡镇的群工办都会迎来一些群众的上访,表达自己对名单上某某人是否具备成为低保户的条件而提出质疑。这时政府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解释说明,直到让上访群众心服口服为止。由此可以看出:钱虽不多,但影响很大。如果低保金给了不该给的人,一是本来就不算丰厚的保障资金被浪费,用在了不该、不能、不必保障的人身上,助长了他们不劳而获的恶习,影响社会风气;二是占用了本来应该受到保障的贫困人口的资源,使得那些真有需要的人无法获得资助,引发这部分人对社会和政府的不满,成为社会动荡的一个隐患。同时引发公众不满,既谴责那些用不公正手段获得低保资源的人,也批评政府部门没能尽职审查。
面对愈演愈烈的“骗保”、“漏保”、“关系保”及“人情保”等乱象,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应称,民政部已在143个地方试点建立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机制,今年将有70%的市县区要建成核对机制,到2015年底在内地全面建成这项机制。核对机制的建立,当然是非常好的举措,可再好的核对机制,都存在落实不到位以及人为干扰的情况,所以加强群众监督,做好群众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要建立起群众监督激励机制,鼓励当地群众监督。那些骗取冒领低保资金格的人,或许能欺瞒住审核的政府部门,但是不太可能瞒住周围的群众。如果有适当的激励机制,那么就会有更多人站出来对不公平的现象说“不”。
其次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群众教育引导工作。长期在基层工作过的人都知道,由于每人的立场不同,知识水平、眼见有限,再加上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谣言,难免会对政府的工作产生误解和偏见。对此,各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应该耐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好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不合理的要进行耐心的解释引导工作,让群众心服口服。
低保是用于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所以常会出现“僧多粥少”的情况,不可能照顾到所有的困难群众。对此,各地方政府一方面要完善低保户的退出机制,及时更新低保户信息,让收入情况有所好转的家庭退出低保,便于更多困难群众受益于低保政策。另一方面要做好群众的劝说引导工作,鼓励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作幸福生活。(作者:肖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