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林源纸业有限公司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文件,现将具体事实反映如下,希望能引起组织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自2010年国务院下达加强淘汰落后产能以来,湖南沅江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向国家提交了落后产能的设备清单上报,如下(2条化学木浆制浆生产线、100平方米真空洗浆机4台、打浆机4台、20平方米圆网浓缩机4台、20立方米漂洗机4台、450型双圆盘磨4台、10T锅炉2台、20T锅炉2台、25立方米蒸球8台。第1、2条造纸生产线 幅宽1760mm 1760mm长网多缸纸机2台 (烘缸直径1500mm42台)双盘磨4台 水力碎浆机2台。第3条造纸生产线 幅宽1092mm 1092mm长网多缸纸机1台 (烘缸直径1250mm14台) 水力碎浆机1台 双盘磨2台。第4、5条造纸生产线 幅宽1575mm 1575mm双网双缸纸机2台 (网笼直径1250mm4台、烘缸直径1500mm4台) 水力碎浆机1台)。
上报清单后,按照规定,该公司可以获取国家给予的拆除设备补贴经费,但领到经费后,该公司并没有按照国家的要求拆除相应的设备进行处理,而是继续投入使用,欺骗组织,欺骗国家,诈骗国家钱财,在国家公布的《2013年造纸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中该公司更是榜上有名,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犯罪。但从2010年国务院颁布文件至今,湖南沅江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对其四年内的严重违纪行为无动于衷,在多次的警告之后,该公司依然我行我素,无视法律法规。
在倡导和谐社会的今天,湖南沅江林源纸业有限公司的这种种作为明显是知法犯法、挑战法律权威。这种害群之马,希望各级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国家重大改造计划的企业,应给予严厉的打击,还行业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