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则,是党章关于巡视制度规定的具体化,是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中央巡视办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8月20日人民网)
巡视成果运用,是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增强巡视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巡视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其强大生命力的重要保证。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指出,巡视工作成效关键体现在成果运用上,巡视完了就要有结果,如果发现问题不解决,还不如不巡视,必须善用巡视成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因此相关部门要对发现的作风、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查处,对有问题的干部发现一批、惩治一批、挽救一批。同时,要结合巡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系统梳理和全面深入解决问题,推动全面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震慑作用不大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决不放过,通过巡视回访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不让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不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不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
同时对不遵守组织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干部,对各自为政搞“山头主义”“圈子文化”的干部,对违规提拔干部、带病上岗的干部,必须严肃追究责任,有效保障了制度的严肃性和震慑力。(文/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