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可生成7亿多吨秸秆,这些秸秆在农民眼里“用处不大”,不烧又能如何?但是,大量燃烧的秸秆使我国大气污染防控形势犹如雪上加霜,随着近些年雾霾问题成为全民关注的痛点,秸秆焚烧也随之沦为了众矢之的。
正是基于对大气污染防控的压力,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甚至在乡镇,一到秸秆禁烧季,都会重申政策、发布通知,以此来严禁秸秆焚烧。在绵阳就推出了“红”“黄”牌制度,秸秆“禁烧令”执行不力将直接问责基层干部。然而,初衷极为严厉的秸秆“禁烧令”,为何在执行过程中沦为“稻草人”?看似合理的制度设计,“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好应有的效力?以致出现“年年禁烧年年烧”的怪现象。
“秸秆是个宝,就是没人要,农民田里烧,干部要发毛。”这则顺口溜直接反映了秸秆禁烧的现状。秸秆禁烧年年强调,年年宣传,可是每年都见有人烧,其背后的困局究竟在哪里?秸秆被付之一炬,在农民眼中,这是传统,也是最经济的处理方式,秸秆回收或者还田费时费力费财,还有可能误了农时;每年大家都在烧,不缺我这一把火,农民们的从众心理;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焚烧秸秆困境的关键在于,农民并未从这种“放错地方的资源”中获取实际效益,如何遏制看似简单的焚烧秸秆,实际上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一次考验。
所以,政府单纯实施秸秆禁烧令去“堵”而不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去“疏”,其效果自然不大。要想彻底转变农民秸秆燃烧的传统习惯,让“禁烧令”尽快摆脱“有禁不止”的窘境,唯有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尤其是重在“疏”上下功夫。
一方面,加强对秸秆焚烧的危害的宣传,改变农民传统的农作习惯。秸秆焚烧不仅导致空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还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引发火灾;更重要的是导致空气浓见度下降,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另外,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另一方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的宣传,力求家喻户晓。农作物秸秆积累大量光合产物,富含氮、磷、钾、镁、钙和有机质等物质,综合利用价值很高,是一种多用途、可再生的生物资源。将秸秆翻压还田或覆盖还田,一般都能增产10%以上,其效果远比焚烧好得多。如果群众能对两者的利弊进行正确地辨别,自然会倾向于将秸秆还田。
更重要的是,让农民从“禁烧秸秆”中活动实实在在的好处,从“放错地方的资源”中获取实际效益。要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对因禁烧秸秆而产生额外支出的农民进行补贴;对购置大中型秸秆还田机、秸秆粉碎机等农机进行补贴。鼓励农民进行饲料加工,培养种植秸秆蘑菇菌种;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进秸秆青储、气化、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通过试点让农民看到实际效益。通过“公司+农户”等模式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如果能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通过加强宣传,为农民发放补贴、辅助相关产业发展等方式,将秸秆资源放在“正确的地方”,当有助于从源头解决焚烧秸秆的问题。
所以,政府必须“堵”、“疏”结合,摸索出一个让农民舍不得焚烧秸秆的双赢举措,秸秆“禁烧令”禁而不止的窘境抑或才能彻底扭转。秸秆“禁烧令”再也不会成为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共同负担。(文/康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