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深化政治巡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中央巡视工作动员会议都强调巡视的政治性。体现在对于换届之年干部选任的巡视整改中。
干部选用历来是关乎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发展的关键问题,也容易出现廉政风险。做好换届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对领导干部党性观念的一次重大考验,换届考察工作直接关系到干部队伍思想的稳定,关系到整个换届工作的顺利推进,干部选任问题显得更为紧要。要切实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习总书记“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地方实际标尺选任干部,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任前“体检”,坚持干部选任“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要客观公正评价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德才素质,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防止考察失准失实;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行为,坚持从严把关,决不能让有疑点、有“硬伤”的干部蒙混过关。认真选拔出政治坚定、作风顽强、心系群众、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好同志。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对换届中出现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从快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切实创造良好的换届环境,把选人用人制度的笼子扎得更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