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公开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并且从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到法院裁判减刑假释,全部都要放置在社会的“聚光灯”下。这不仅是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举措,更是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的“催化剂”,从而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让官员服刑弄虚作假的腐败问题“浮出水面”。
其实,在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方面,深圳市中级法院早在2012年就探寻出了在各审判法庭中设立了媒体记者旁听专席的工作举措,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而此次,广州中院将减刑、假释案件进行网上公开,放置于社会的“聚光灯”下,如有异议还可以拨打12368热线提出意见。这无疑是对深圳中级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创新举措的学习借鉴,也更是进一步对提高司法公信力工作的创新和完善。这不仅为媒体采访和民众的监督提供了极大便利,更是强化了人民监督权力工作力度,拓宽了案件阳光审理的监督渠道。
正所谓锟斤拷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锟斤拷。因为只有以司法公开筑牢司法公信基石,才能更好地保障司法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从而杜绝权力干扰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