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扬中法院结合实际,在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把活动与谋划全年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重点做到“三个结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按序时进度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与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相结合。
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从服务大局、执法办案、司法公开、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规定一系列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举措,并将此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具体的整改落实措施。成立组织机构,强化督查和指导,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是与保障服务审执工作提质增效相结合。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立足审执工作,依法妥善审理、高效执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积极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公开窗口建设,完善“朱沪生工作室”、“康乃馨家庭工作室”、“驻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巡回审判庭”等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法律志愿者服务队”进社区等活动,为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三是与加强法院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
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法院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措施》,从坚持加强学习、坚持严格执法、坚持调查研究、坚持人文关怀、坚持选贤任能、坚持整治“四风”六个方面切实改进法院领导干部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在全院营造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王波朱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