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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鑫贷:严格遵守银监会P2P监管意见

2014-04-24 17:07:24

  4月21日,中国银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介绍了P2P非法集资的情况,并表示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四条红线不得突破:要明确平台中介性质、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要明确平台不得搞资金池操作、要明确平台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开鑫贷作为国有准公益性社会金融服务平台,将合规经营作为发展的底线,最大程度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线以来,平台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开鑫贷业务管理办法(暂行)》,累计成交量达33亿,其中已结清14亿,余额19亿元,累计支持小微企业及农户2000余家。2014年一季度,小微企业通过开鑫贷平台融资的年化综合成本仅为13.58%,低于小贷公司直接放款利率2.5个百分点,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被誉为P2P网贷行业的“国家队”。

  针对银监会提出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四条发展红线,开鑫贷平台在模式设计及日常运营中采取措施如下:

  红线一:要明确平台中介性质

  开鑫贷平台严格遵守居间中介的角色定位,不参与担保、不发布自融项目、不承诺投资收益,并将《借款担保合同》等法律文本在开鑫贷网站公布,进一步明确开鑫贷平台的居间中介法律地位,接受广大投资者以及社会大众的监督。

  红线二: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开鑫贷平台率先引入具有融资性担保资质的江苏省优质小额贷款公司为借款项目提供担保,并通过股东方——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多年的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综合云服务平台,基于“大数据”对准入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风险管理。开鑫贷平台本身不参与任何借款项目的担保,并严格控制平台借贷利率上限。

  红线三:要明确平台不得搞资金池操作

  开鑫贷平台投资标的均为先有项目,再行发标,不做期限错配。平台在全国首创P2P网络借贷直接通过银行网银系统进行在线资金结算的技术,实现借贷双方根据自己的交易意愿和投标结果,自主进行资金汇划,确保社会资金直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平台不存在充值账号,不接受客户充值请求,坚决不搞资金池。

  红线四:要明确平台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开鑫贷平台所有项目均由准入优质小额贷款公司审核、推荐并提供担保,开鑫贷在网站上对项目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投资均有清晰的资金流向和用途。平台不承诺投资收益,不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同时限定单一借款项目借出人数不超过20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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